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职责:
(1)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、法规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;
(2)安排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;
(3)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新建、改扩建的压力管道;
(4)建立技术档案,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(市)级或其委托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
记:
(5)对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、检查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培训;
(6)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,安排附属仪器仪表、安全保护装置、测量调控装置的
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;
(7)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,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级以上(含省
级)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;
(8)对输送可燃、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,制定应急措施和救
援方案,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,并定期演练;
(9)按有关规定及时、如实地向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,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