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: 《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已于2025年2月24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,并于2024年3月7日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(2024)渝05破358号之二《民事裁定书》裁定认可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,由本管理人执行化工安装 。 本次分配以货币形式进行,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提供的受偿银行账户实施转账支付。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(下同)7821.7元,其中普通债权分配金额为7821.7元。本公告公示期为5天,若债权人或债务人对本次分配有异议的,应在公示期内,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,逾期提出的,视为无异议。 特此报告!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10月21日
公 开 人: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