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设备的开箱检验,应由建设单位代表、监理代表及我公司有关人员参加,按照装箱清单和图纸进行清点验收,做好设备验收、清点记录。
2、设备的验收、清点、检查:
1)交付安装的设备及附件,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书及设备制造图等技术文件。
2)对照装箱清单及制造图纸,对下列项目进行清点、检查。
①设备编号、箱数及包装情况;
②设备的名称、类别、型号及规格;
③设备的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、规格、数量等;基础复查验收基础放线,垫铁准备;设备开箱、检验、验收设备标记、吊装就位;设备组装找正、找平 设备精找正、找平设备内部构件、填料安装设备压力试验 垫铁点焊、二次灌浆抹面 地脚螺栓灌浆、养护;
④核对设备部件、内件及附件的规格、尺寸、数量等,检查缺件、损坏、变形及锈蚀状况,并作记录及签证。
3)设备应运送至现场的适当地点,并注意放置方向,减少二次搬运,必须不妨碍交通及其他工程的施工,选好适当支承点,垫上枕木;易损件及零部件应拆除,进行专门保管。管孔、人孔、仪表、管口等应封闭;防锈漆脱落处应及时补刷。
3、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基础(包括其它预制构件)交接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。
4、设备基础验收移交时,应有施工质量合格证书、基础测量记录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;基础上应明显地画出:
(1)标高基准线;
(2)基础的纵横中心线;
(3)相应的建筑(构筑)物上应标有坐标轴线;
(4)重型设备的基础应有沉降观测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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